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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会计赛道)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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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7-14 14:59作者:上海会计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6〕64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会计赛道)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申报人须为中国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各类优秀青年会计人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会计领域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申报人员必须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中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类型,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我市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资格;所在企业为大中型企业,且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资产保值增值率连续三年保持较快增长,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创新能力强,运用财务管理新方法、新技术取得显著效果,产生可观经济效益,并具有推广和普及价值;所在企业能够依法和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同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2. 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资格;在我市事业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或者担任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政策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在加强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强化资产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3. 在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记录;所在单位为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且具备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资格;积极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进步且成效显著。

  4. 在我市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记录;所在单位为大中型资产评估机构且具备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积极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进步且成效显著。

  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实效突出、专业素养理论水平高,拥有跨行业跨专业的整合运用实践能力,推动会计领域高水平国际交流和会计行业国际化能力提升,对会计发展有着突出贡献的,相关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 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 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此外,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 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7月31日前,各有关用人单位可登陆“上海国际人才网”有关页面查阅申报指南,在相关“综合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二)开展初审。8月31日前,市财政局做好初审工作。

  (三)开展终审。9月30日前,由市人才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终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围绕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审组织工作。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各单位要广泛发动,鼓励所在单位的优秀会计青年人才积极踊跃地参加申报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会计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二)健全评价机制。选拔遴选会计青年拔尖人才,必须坚持全球视野,对标国际标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科学开展选拔推荐工作。

  (三)加强审查把关。加强对申报人员的信息审核和拟入选名单的公示,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选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

  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041、17116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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