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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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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1-09 11:17作者:广西会计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单位,中央驻邕各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5〕2号)规定,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6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现就2026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26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试报名均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实行考前审核。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具体条件。

(1)初级会计资格。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高级会计资格。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③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3.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2)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3)本通知所述第二学士学位并非“双学历学位”,而是指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的有关规定,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一般经过本科毕业后单独二年的时间,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二)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0:00至1月27日12:00,缴费统一在1月27日18:00截止,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应于1月26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为避免报考人员在临近报名结束时集中报名,未预留足够时间增补材料或未及时缴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尽量在2026年1月20日前报名。

(三)报名网站。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四)报考程序。

1.自行确认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对自身进行的报名资格校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试报名地点。广西考区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其中,中、区直驻邕单位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直属”考区报名,其他驻邕单位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南宁市”考区报名;在邕学校在校学生,其中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经贸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大学等4所学校的学生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直属”考区报名,其他学校学生请选择“南宁市”考区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开始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提交有效护照等)、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考试报名开始后,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可直接报名相应层级的考试科目。

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上传照片的质量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应仔细核对,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和上传照片的质量影响报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对填报信息有误的,可在网上缴费前选择“重新报名”选项修改。

网上报名注册时,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报考有关注意事项,全面校验个人报名资格,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阅知报考须知后方可报名,并对输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请报考人员在缴费时间截止前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并确认报名已成功。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1月27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前,应认真复核所填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区、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缴费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不能办理退考和退费。

报名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7〕1号)文件核定的考试费收费标准缴纳:初级56元/人·科,高级65元/人·科。

5.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应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确认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自行留存。

因网上缴费系统处理可能延时,会出现缴费不成功时自动退回报名费的情况,报考人员应提前完成网上缴费和确认报名已成功的检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未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6.打印准考证。2026年4月15日前,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s://czt.gxzf.gov.cn)公布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止时间等有关事项。

(五)订购考试大纲及教材。财政部编写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统一由出版社直接销售,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自愿登录报名系统自行订购教材,广西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不代为征订和发行。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6日至18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高级

5月16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6年5月16日至18日进行,共6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6年5月16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二)考务主要日程。

1.2026年1月5日至1月27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在上述时间内,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考区2026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7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7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1月26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2.2026年4月15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的网络链接、起止时间等有关事项。

3.2026年5月16日至18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2026年5月16日组织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4.2026年5月28日前,向财政部报送全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数据及相关情况。

5.2026年6月10日前,集中组织完成全区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报送全区评卷数据及相关情况。在评卷过程中,经系统筛查和专家组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6.2026年6月26日,完成数据核验后,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下发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并对外公布。2026年7月3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下发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并对外公布。届时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成绩查询通知、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7.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全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和书面报告。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提高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质量,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严防信息资料外泄。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并落实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的各项措施。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应于考试开始前着力完善考场视频监控设备和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的建设,切实做好电力和网络中断应急备用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的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2026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五)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制定本考区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向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告和备案。

(六)2026年7月31日前,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送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七)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各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财会〔2018〕10号文件规定,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考核和评价。

(八)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申请截止后5日内,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核完毕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放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查询期为30日,逾期不再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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