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安排,2024年黑龙江省会计继续教育开始啦!一、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二、黑龙江会计继续教育时间2024年度继续教育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安排,2024年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开始啦!一、江西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安排,2024年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开始啦!一、继续教育对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二、继续教育学分本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赣财会〔2024〕9号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省直部门、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业: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结合青海考区实际情况,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青海考区)报名简章》,现予印发。 附件:《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青海考区)报名简章》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青海考区)报名...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各培训机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现将2024年北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中、省直各单位: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夯实财会监督基础,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和《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
关于举办2024年度第一期会计准则制度线上培训的通知.pdf
各设区市财政局: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浙江省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印发。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4年3月26日 浙江省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山西省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