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计 行 业 门 户
商城分类
  • 考试教材
    初级会计
    中级会计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其他考试教材
  • 考试题库
    初级会计题库
    中级会计题库
    高级会计题库
    CPA题库
    其他考试题库
  • 押题密卷
    初级会计押题
    中级会计押题
    注册会计师押题
  • 继续教育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东
    江苏
    山东
    浙江
    河北
    河南
    山西
    陕西
    辽宁
    吉林
    湖北
    湖南
    江西
    安徽
    福建
    四川
    贵州
    云南
    广西
    海南
    甘肃
    宁夏
    新疆
    青海
    西藏
    内蒙古
    黑龙江
    国管局
  • 更多服务
    信息采集
    成人学历
    自考学历
文章详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维码 5
发表时间:2023-01-28 10:09作者:会计网来源: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考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一)考试报名。初级、高级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时整;中级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2时整。考生在报名时限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核。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携带相关资料,规定时间内前往报考点所在地市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三)缴费时间。通过报考资格现场审核的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初级、高级考试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8时整,中级考试缴费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18时整。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由考生于考前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初级、高级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日至5月12日,中级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9月8日。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9日-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

    5月13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四、其他事项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五、咨询电话

    1.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0891-6591417

    2.拉萨市财政局:0891-6335606

    3.日喀则市财政局:0892-8665647

    4.山南市财政局:0893-7821839

    5.林芝市财政局:0894—5730897

    6.昌都市财政局:0895-4821829

    7.那曲市财政局:0896-3822313

    8.阿里地区财政局:0897-2821769

    附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128


为你推荐
ABUIABACGAAg1_uvqAYogcrZ9wEwhAc49AM
热门课程




最新发布
服务保障 正品保证 7天无理由退换 退货返运费 7X15小时客户服务
支付方式 公司转账 货到付款 在线支付 分期付款
会计服务 考试报名 信息采集 继续教育 证书领取
物流配送 全国包邮 顺丰特快 多仓发货 211限时达
website qrcode

扫描查看手机版网站